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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1.5最新规定

来源:有货号  作者:有货号 发布时间: 

当前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如下:

1. 工程质保金比例降至1.5%: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自2022年8月1日起,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由原来的3%降低至1.5%。

2. 工程质保金用途:工程质保金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3. 缺陷责任期限: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4. 返还条件和利息: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在14日内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应在14日内返还保证金。逾期支付的,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替代方案:合同约定中,承包人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但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6. 争议处理: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应在合同中约定。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法规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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