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的高度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以下是具体的栏杆高度要求:
一般规定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应能承受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其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与栏杆高度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
特定场所的栏杆高度
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阳台栏杆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1.10m。
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一般不能低于1.05m,如果高度低于24m的话。
栏杆底部标准
如果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时,栏杆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算。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栏杆高度的选择还需考虑具体的使用场景和安全需求。例如,在商业建筑、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由于人流量大,栏杆高度应适当提高至1.2m以确保安全。在住宅建筑中,可根据楼层高度和具体安全需求选择合适的栏杆高度,一般住宅的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1.05m,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高度不低于1.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