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绿色产业基金需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市场化机制和社会资本,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以下是具体路径和关键措施:
政府引导基金
通过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启动资金,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基金。例如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内蒙古环保基金等,利用地方财政杠杆撬动社会资本。
公私合营(PPP)模式
结合公共财政与私人资本优势,共同投资环保项目。需细化项目收益分配机制,降低社会资本风险感知,例如城市污水处理、空气污染治理等领域。
多元化资本引入
除政府外,吸引金融机构、企业及民间资本参与。可通过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开展股权融资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
财政政策激励
中央财政整合节能环保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产业基金,地方可配套设立区域性基金。通过税收减免、补贴、土地政策等降低社会资本成本。
产业政策协同
与《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衔接,鼓励地方制定细化措施,如放宽准入、简化审批流程、建立项目库管理等。
专业化管理
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例如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绿色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风险防控机制
完善项目筛选、评估和退出机制,防范环境、市场等风险。需建立绿色生态产业项目库,重点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洪湖流域治理等具有收益的项目。
聚焦绿色产业
优先支持绿色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如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转型。
区域协同发展
推动跨区域绿色基金合作,形成政策协同、资金互补的投融资体系。例如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与地方基金联动,支持重点区域绿色项目。
通过以上路径,既能发挥政府在资金和政策引导作用,又能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形成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