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五金楼安置房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满足一定条件:
房地产评估
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需要填委托书,并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房产证过户
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买卖双方都需要到场签字,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
领取房产证
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申请登记
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然后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
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
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
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申请条件:
申请人家庭收入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困难户,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一定标准(通常为12平方米)。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没有私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在安置房申请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内(如5年)没有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如计划生育政策等。
有些地区还可能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建议:
在申请前,先了解当地安置房政策和申请条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流程逐步进行申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注意各个流程的时间节点,以便及时跟进申请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