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门窗的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原则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楼梯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12。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平方米。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并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
尺寸标准
窗户玻璃高=勾光企尺寸-7cm,窗扇玻璃宽=上下方尺寸-0.8cm,亮窗玻璃宽=(上下滑尺寸-7cm)/2,亮窗玻璃高=中柱+1.2cm。
一般房间窗户尺寸:窗的高度为1.5m,加上窗台高0.9m,则窗顶距楼面2.4m,还留有0.4m的结构高度。
公共建筑中,一般窗户的窗台高度由1.0~1.8m不等,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中它的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0m。
安全要求
建筑外窗可开启部位必须设计配置纱窗,纱窗的安装方式及结构应易于拆装、清洗及更换。
建筑外窗必须采用中空玻璃(不包括封闭阳台的外窗),其空气层厚度(两层玻璃间距)不小于9mm。
严禁使用单层玻璃及简易双层玻璃。
建筑外窗易为内平开下悬开启方式,中高层、高层及超过100米高度的建筑严禁设计采用外平开窗,采用推拉门窗时,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材料要求
门窗型材主受力杆件的壁厚要求,窗不小于1.4mm,门不小于2.0mm。
门窗型材喷涂厚度要求,粉末喷涂40-120pm,氟碳喷涂不小于30pm。
干法施工用刚副框的要求,壁厚不小于1.5mm,表面热镀锌处理。
其他规定
门窗在建筑施工图中所标注的尺寸亦为建筑立面施工完毕后的门窗洞口净尺寸,其他专业以此为基础进行标注。
门窗洞口尺寸由于门窗型材的尺寸、构件重量、使用功能、地区审美习惯等原因,应防止互相的遮挡或干扰。
这些规定标准旨在确保住宅门窗的安全、功能性和美观性,满足居住者的舒适性和使用需求。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这些标准,以确保住宅门窗的质量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