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接零保护要求主要依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等国家标准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接地系统要求
保护接零系统(TN-S系统)
重复接地或防雷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零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且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零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厘米,采用绿/黄双色线,禁止作负荷线。
保护接地系统(TT系统)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IT系统
用电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二、线路保护要求
过电流保护
电动机需配置过电流保护,瞬时动作电流整定值为最大起动电流的1.25倍;
线路应设置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装置,控制线路需增设热脱扣功能。
绝缘要求
额定电压≤500V时,线路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0MΩ(防爆起重机≥1.5MΩ);
绝缘测量需使用1000V兆欧表。
三、其他要求
双保护导线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接地点之间应用双保护导线连接。
接地装置
接地体可采用圆钢、扁钢、角钢或钢管,埋设深度≥0.6m,水平埋设长度≥2.5m;
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共用接地体,但需满足电阻值要求。
规范执行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必须单独敷设;
配电系统应采用TN-S保护,避免部分设备接地/接零混用。
四、注意事项
若总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距离≥50m,保护零线需重复接地;
接地线引出地面应设断接卡子,便于定期检测。
以上要求需结合具体电网类型和设备配置综合实施,确保接地系统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