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板大鼓和弦子书是两种不同的曲艺形式,它们在表演形式、伴奏乐器和流行地区等方面有所不同。
木板大鼓
表演形式:木板大鼓是一种流行于民间的说唱形式,演员通常左手持木板击节站唱,右手执鼓键击鼓。早期可能有中三弦伴奏,但20世纪以来均改为大三弦。
伴奏乐器:伴奏主要使用三块木板和一个书鼓,书鼓尺寸较大,因此称为“木板大鼓”。
流行地区:主要流传在高唐县及其周边地区,如琉璃寺镇、卅里铺乡、尹集镇、固河镇、梁村镇等村庄。
艺术价值:木板大鼓的唱腔音乐为板腔体,曲调简洁独特,粗犷浑厚,对北方许多鼓书与鼓曲如西河大鼓、京韵大鼓、京东大鼓、乐亭大鼓、竹板书等的形成与发展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
弦子书
表演形式:弦子书以小三弦伴奏,演员自弹自唱。有时也会有演员单口唱,脚踏地击拍,无乐器伴奏,后逐步发展为加上鼓板的说唱。
伴奏乐器:伴奏主要使用小三弦,演员在表演中同时负责弹奏和演唱。
流行地区:弦子书流行于河北省中部,后来逐渐流传到河北、山东、河南以及东北、西北的部分地区。
艺术价值:弦子书作为木板大鼓的前身之一,其表演形式和伴奏乐器的结合,对后来的曲艺形式如西河大鼓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结:
木板大鼓和弦子书都是中国北方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曲艺形式,它们在表演形式、伴奏乐器和流行地区等方面有所不同。木板大鼓以三块木板和一个书鼓为伴奏,流行于高唐县及其周边地区;弦子书则以小三弦为伴奏,演员自弹自唱,流行于河北省中部及其周边地区。这两种曲艺形式在艺术价值上都有其独特之处,并对后来的曲艺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