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固定总价包干的结算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比例进行。
合同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方式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总费用,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付款节点、付款比例以及支付条件等。以下是对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方式的详细说明:
1. 合同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总费用、付款节点、付款比例以及支付条件。付款节点通常包括工程开工前、中期进度付款、工程完工验收以及保修期结束等阶段。
2. 付款节点: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确定不同的付款节点。例如,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期进度达到某个比例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等。
3. 付款比例:每个付款节点对应的付款比例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例如,中期进度付款可能规定为已完成工程量的30%,完工验收付款为剩余工程量的40%,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的20%。
4. 支付条件:支付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只有当这些条件满足时,才能进行付款。
5. 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主要是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在结算时,需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6. 变更处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合同总价和付款节点。
7. 争议解决:若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1.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方式适用于工程量相对明确、施工难度较小、风险可控的项目。
2.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条款的严谨性,避免因条款不清导致后续争议。
3. 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工程进度的监控,确保工程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