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电费收费标准根据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一、阶梯电价标准
第一档:每月用电量≤240千瓦时(含低保户/五保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用电量),电价0.5469元/千瓦时
第二档:241-400千瓦时,电价0.5969元/千瓦时(比第一档提高0.05元/千瓦时)
第三档:<400千瓦时,电价0.8469元/千瓦时(比第一档提高0.3元/千瓦时)
二、峰谷电价补充说明
当前分时电价暂分峰、谷两段(8:00-22:00峰段0.58元/千瓦时,22:00-次日8:00谷段0.37元/千瓦时),但电动汽车充电桩增设了更细时段(23:00-次日7:00低谷0.38元/千瓦时,10:00-15:00深谷0.22元/千瓦时)。
三、其他说明
农业生产用电标准不同(如不满1千伏0.54元/千瓦时),此处仅统计居民生活用电
阶梯电价按年度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