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界定的环境是指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在内的全部环境。
环境保护法的环境界定广泛且全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环境:包括水、土地、大气、森林、矿产、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等各种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
2.人工环境:包括城市和乡村的建筑、交通、工业、农业、文化、旅游等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
3.社会环境:包括人口、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法不仅保护自然环境,也保护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体现了全面保护、全程控制的环保理念。
1.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2.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等。
3.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环境保护法界定的环境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概念,涵盖了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只有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