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物是指可供观赏的景色和事物,其内涵可归纳为以下四方面:
核心定义
景物是自然或人工环境中具有观赏价值的物体,包括山水、花草、建筑等具体事物。例如,山川、湖泊、森林(自然景观)及城市建筑、雕塑(人文景观)均属于景物范畴。
范围扩展
自然界:涵盖一草一木、一虫一鱼等细微生物;
人工环境:包含人造建筑、园林景观等;
特殊情况:人物与景物结合时(如艺术创作),人物也可视为景物的一部分。
感官维度
景物不仅指视觉上的形状、颜色、动态,还包括听觉(如鸟鸣)、嗅觉(如花香)、触觉(如物体温度)等感官体验。
文学与艺术价值
景物是文学描写的核心对象,通过描绘景物展现人物活动环境,增强读者沉浸感。例如,杜甫诗句“秋城玄圃外,景物洞庭旁”即通过景物烘托意境。
总结 :景物是连接自然与人文的桥梁,兼具审美价值与情感表达功能,其定义既包含具体物体,也涵盖多感官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