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用电价格根据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第一档
月用电量≤180度(全年≤2160度)
电价:0.5653元/千瓦时
适用范围:基础电价,全年累计未超标的电量。
第二档
月用电量181-350度(全年2161-4200度)
电价:0.6153元/千瓦时
适用范围:第一档电量超出后,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
月用电量<350度(全年<4200度)
电价:0.8653元/千瓦时
适用范围:第二档电量超出后,每度加价0.3元。
补充说明 :
居民电价采用峰谷分时制(平段0.5953元/千瓦时,谷段0.3153元/千瓦时),但分时电价需用户自愿开通。
商业及非居民用电标准与居民不同,具体可参考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