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标准因地区、作业类型及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国家层面规定
用人单位需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为露天作业或高温作业人员发放津贴,标准由省级部门制定并调整。
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员工工资总额。
地区差异
北京 :6-8月露天作业每月不低于180元,33℃以上室内作业每月不低于120元。
上海 :6-9月每月300元(含露天作业)。
山东 :6-9月露天作业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每月140元。
山西 :6-8月露天作业每月240元(日最高气温≥35℃)。
浙江 :6-9月露天作业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每月180元。
计算方式
多数地区按 月度 计发(如北京、上海),少数按 日度 或 小时度 (如河北按小时1.5-1元)。
部分企业可能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适用条件
仅针对35℃以上高温天气下的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33℃的作业。
采取空调降温措施使温度低于33℃或因安全需求需紧急作业的除外。
建议 :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最新规定为准,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