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收费标准根据房屋总价采取累进计费率,具体如下:
一、全国统一标准(基准地价评估)
总价≤100万元:0.42%
100万元>总价≤500万元:0.30%
500万元>总价≤2000万元:0.12%
2000万元>总价≤5000万元:0.06%
总价<5000万元:0.012%
二、地方标准(以成都市为例)
总价≤100万元:0.42%(与全国标准一致)
100万元>总价≤1000万元:0.30%(与全国标准一致)
1000万元>总价≤2000万元:0.15%(高于全国标准)
2000万元>总价≤5000万元:0.075%(高于全国标准)
总价<5000万元:0.15%(高于全国标准)
三、特殊说明
收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土地抵押评估费为普通标准的50%,清产核资为30%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需以当地物价部门规定为准
建议实际操作中优先参考当地最新政策,并通过正规评估机构获取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