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主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遗嘱继承
适用条件 :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等形式),明确指定继承人。
优先级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且可指定非直系亲属为继承人。
法定继承
适用条件 :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
特殊情形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适当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多分。
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公证材料 :若需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遗嘱原件、放弃声明(如有)等。
办理步骤
公证/协商 :达成一致后办理继承公证,或通过诉讼确定份额。
过户登记 :持公证书、测绘报告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权属。
协商/调解 :继承人可优先协商或申请人民调解。
诉讼 :协商不成时,通过法院确定继承份额及房产归属。
小产权房限制 :小产权房因产权合法性问题,可能无法继承。
税费问题 :继承过户免征遗产税,但买卖过户需缴纳契税(满5年可减免)。
总结 :优先确认父母遗嘱,按遗嘱或法定顺序办理继承,注意材料齐全性和时效性,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