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民法总论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具体涵盖以下要点:
核心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法律渊源 :需理解《民法典》确立的原则及其理论基础。
主体 :自然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监护制度)。
客体 :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内容 :民事权利(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与民事义务。
成立与生效 :有效要件(主体、意思表示、合法性)。
效力分类 :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行为。
代理类型 :法定代理、委托代理、表见代理。
代理权行使 :权限范围、追认权等。
时效类型 :普通时效、最长时效、中断/中止。
时效效力 :权利消灭条件。
宣告失踪/死亡 :条件与法律后果。
监护制度 :监护资格、职责与变更。
总结 :民法总论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围绕主体、客体、行为及制度展开,需重点掌握基本原则、法律行为规范及救济机制。具体考试范围以目标院校最新招生简章或考试大纲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