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尹相当于现在的市长。
开封府尹,是北宋时期开封府的最高行政长官。开封府,作为北宋的首都,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开封府尹的地位也非常高,通常由皇帝的亲信或者近臣担任,有时甚至会由宰相兼任。开封府尹的职责包括掌管开封府的行政、司法、财政等各项事务,以及维护京城的治安和秩序。
1.在北宋时期,开封府尹的权力很大,可以独立处理开封府的重大事务,甚至可以越过尚书省直接向皇帝报告。因此,开封府尹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有实权的职位。
2.开封府尹的任命,通常需要经过皇帝的亲自任命,而且通常都是皇帝的心腹或者近臣。这主要是因为,开封府作为首都,其地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皇帝需要通过亲信或者近臣来控制开封府,以保证皇权的稳固。
3.在北宋时期,开封府尹的任期通常为一年,但是由于其重要性,有些开封府尹可能会被连任,甚至有些开封府尹会因为表现优秀而被提拔为宰相。
总的来说,开封府尹在北宋时期的地位非常重要,相当于现在的市长,负责管理开封府的行政、司法、财政等各项事务,以及维护京城的治安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