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不是商业保险。
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而商业保险则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交强险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2.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比商业保险广泛,只要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无论被保险人是否有责任,交强险都会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3.商业保险的种类繁多,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购买。
总的来说,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在性质、赔偿范围、保费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而商业保险则更多地体现了保险的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