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目的是全面发展人的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类人才。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我国义务教育的教育目的是全面发展人的素质,具体内容包括:
1.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新的世纪,我国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人才。
3.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学生的个性品质包括兴趣、爱好、意志、性格等方面,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目标,既是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个体所提出的期望,也是国家对学校教育所提出的期望。
2.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目标,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体现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
3.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目标,为我国公民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素质要求,也为各级各类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
总的来说,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目的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这是我国教育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教育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