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比例需根据合同类型、地区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法定比例上限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多数地区规定,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这一比例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实际操作范围
常规比例 :多数情况下,履约保证金比例设定为 5%-10% ,部分行业或地区可能要求更高(如施工领域可达20%)。
协商确定 :具体金额由合同双方协商,需结合合同标的、履行期限等条款,并参考当地政策。
支付形式
可接受非现金形式,包括支票、保函(手续费通常为担保金额的0.5%-3%)、银行汇票等。
退还规则
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满足退还条件时无息退还,但若因违约需解约,则可能不予退还。
总结 :履约保证金金额通常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10%,具体以合同约定和地方政策为准。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比例及退还条款,以降低资金占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