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大于账面数量所形成的收益。而营业收入则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两者性质不同,所以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
1.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的会计处理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而不是直接计入当期的营业收入。
2.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金融业的销售商品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收入。
3.固定资产盘盈在税法中也通常被视为企业的收益,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的来说,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和营业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性质、计算方式以及会计处理方法都有所不同,因此,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不属于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