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见证。其核心定义及分类如下:
一、核心定义
文化遗产指人类在历史进程中创造的物质与非物质财富,通过物质遗存(如建筑、文物)和非物质表现(如传统技艺、民俗)展现特定文化特征,具有普遍价值。
二、存在形态分类
物质文化遗产(有形遗产)
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如古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和可移动文物(如书画、文献)。
例如:长城、故宫、莫高窟壁画。
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遗产)
涵盖传统技艺(剪纸、京剧)、民俗、节庆等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表现。
三、保护意义
文化遗产是历史见证,反映人类智慧与创造力,承载文化身份认同,对促进文化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国际认定标准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文化遗产需同时满足“突出普遍价值”(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人类创造性活动”两个条件,如中国故宫、长城等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