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目前共有 14个地级市 ,具体如下:
副省级城市
沈阳市、大连市(共2个)
其他地级市
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说明 :
辽宁省行政区划中,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属于更低一级的行政单位,不计入“市”的范畴。
近年有提议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如大连升格、沈阳扩容),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