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暖室内温度要达到18℃以上。
根据北京市供暖管理办法,供暖期内的室内温度应达到18℃以上,这是为了保障居民在冬季能够拥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居住环境。这一标准是根据我国《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以及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北京市的供暖期通常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至次年的3月15日结束。在这段时间内,供暖企业会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合理调整供暖参数,确保室内温度符合标准。如果室内温度低于18℃,供暖企业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定的温度。
为了确保供暖效果,北京市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强供暖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供暖设备的运行效率,推广节能型供暖技术等。此外,政府还鼓励居民节约用能,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在供暖期间,居民也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室内供暖环境。例如,要保持门窗关闭,防止热量流失;合理调节室内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设定;发现供暖设施故障或泄露等问题,应及时向供暖企业报告。
1. 北京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供暖企业要建立健全供暖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供暖设施正常运行。
2. 为了提高供暖效率,北京市政府推广了智能供暖系统,通过智能化管理,实现供暖资源的优化配置。
3. 在供暖期间,居民可以通过拨打供暖服务热线或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供暖信息、报告供暖问题、投诉供暖服务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