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主体和房屋性质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般纳税人
出租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9%税率计算增值税。
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或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动产转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 :
按10%税率征收,月收入≤4000元减800元费用,<4000元减20%费用。
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1.5%税率计算(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个人出租住房 :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
商住两用房 :
出租用于居住:4%
出租用于经营:12%。
城建税 :按增值税税额的1%-7%缴纳,具体税率因城市而异。
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按增值税税额的2%缴纳。
免税政策 :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个人出租住房,可免征增值税。
印花税 :按租金收入的0.1%缴纳。
以上税率综合自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税务解释,具体执行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