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和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种。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通常在事前行文,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果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一文一事或者一文多事均可。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请示与报告的区别:(1)行文目的不同:请示是请求批准或指示,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2)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只能事前,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3)内容要求不同:请示一文一事,报告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多事;(4)处理方式不同:请示必须回复,报告可回复,也可不回复。
2.请示和报告的写作要求:(1)请示要符合一个主题、一个主送单位的原则,不得一文多事,不得越级请示;(2)报告要注重实效,言之有物,切忌空谈;(3)请示和报告都要注意格式规范,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和日期等部分。
3.请示和报告的应用场景:请示常用于需要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解决某个问题的情况,报告则常用于汇报工作进展、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等。
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工作中常见的两种公文类型,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特点和使用规则,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