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原价属于“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原价是指企业在购买、自行建造、投资、接收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实际成本所确认的价值。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原价是作为“固定资产”这一会计科目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企业的会计账簿中,“固定资产”科目是一个资产类科目,用于记录和反映企业拥有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具体来说,固定资产原价的确认和核算过程如下:
1. 购买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安装费等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支出,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 投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企业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4.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1. 固定资产折旧: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会因磨损、技术更新等原因导致其实际价值降低,这部分价值的减少称为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照一定的方法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减值:当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用于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3. 固定资产清理: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需要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并结转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拆除费用、清理费用等,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终,根据清理结果,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