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烈士遗属补助标准包括烈士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护理费等。
山东省对烈士遗属的补助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下是山东省烈士遗属补助的主要标准:
1. 烈士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山东省规定,烈士家属一次性抚恤金按照烈士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具体数额会根据烈士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调整。
2. 定期抚恤金:烈士家属定期抚恤金按照烈士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计算,并根据烈士家属的生活困难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护理费:烈士家属护理费按照烈士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计算,并根据烈士家属的实际护理需求进行调整。
此外,山东省还规定,烈士遗属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免除烈士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烈士子女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给予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
烈士遗属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政策扶持。
1. 山东省烈士纪念馆网站:提供烈士遗属相关政策、咨询等信息,方便烈士家属了解相关政策。
2.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烈士遗属的救助和优待工作,烈士家属可向其咨询相关事宜。
3. 各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具体实施烈士遗属补助政策,烈士家属可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