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是用于证明公民在非户籍地临时居住的法定证件,现已被居住证制度逐步替代。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定义与性质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区暂住满1个月以上(16周岁以上)时,需申报并领取的临时身份证明,用于确认居住事实。
历史背景
该制度最早由深圳首创,2016年起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暂住证逐步被取消,现仅作为历史概念存在。
核心功能
居住登记 :作为公共设施(如门禁、公共交通)的凭证;
子女教育 :部分城市(如北京)持证满6个月可申请积分入学;
公共服务 :享受医疗、就业等基础服务。
办理条件
需由用人单位申报,提供暂住地址、居住理由等信息,有效期最长1年,期满可延期或换领。
现状与替代
当前全国多数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统一采用居住证制度,后者整合了原暂住证的功能并强化服务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