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问题投诉可通过以下部门进行,具体选择需根据问题类型和责任主体确定:
物业管理部门
作为电梯日常维护责任方,物业需及时处理故障并协调维保单位。若物业未履行职责,可向物业科或房管部门投诉。
质量监督部门(质监局/特行科)
负责电梯安全监管,处理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拨打12365热线或向当地质监局特行科投诉,要求检查整改。
消费者协会
适用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可协调物业、质监等部门解决纠纷,尤其当涉及服务态度或赔偿问题时。
电梯维保单位
直接联系电梯维保方(通常在轿壁有联系方式),要求紧急维修或质量反馈。
注意事项 :
保留故障记录(时间、现象、证据),便于投诉处理;
电梯故障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即构成事故,需优先报告;
保修期内问题可向开发商索赔,超出保修期由物业或维保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