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共有9个地级市,具体如下:
地级市构成
副省级市 :厦门市(经济特区)
省会及地级市 :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莆田市、宁德市
行政区划补充
福建省还包含 平潭综合实验区 (非市辖区),下设多个县、市辖区及县级市。 总结 :若仅统计地级市(含副省级市),福建省共9个;若包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非市辖区,则总数为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