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违约赔偿金额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综合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以合同约定为主
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如房屋总价20%),则按约定执行。
违约金调整机制
过高调整 :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可请求法院减少;
过低调整 :若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请求法院增加至实际损失金额。
实际损失范围
包括直接损失(如购房款利息、看房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房价差价);
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特殊情况下可适当上浮。
逾期交房 :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按市场租金标准补偿占用期间的损失(如每日万分之三或同类房屋租金);
定金罚则 :定金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20%,超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案例显示,法院通常将违约金比例控制在房屋总价8.65%-20%之间,具体根据损失情况调整;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法院会参照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或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
总结 :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时,参考市场行情并结合实际损失合理设定比例(如10%-20%),并预留调整空间以应对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