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中国古代一种推崇的公正无私的用人原则,它提倡在选拔人才或推荐人才时,应以人的能力和品德为重,而不应以个人关系或仇恨为依据。
这句话出自《吕氏春秋·去私》篇,原文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孔子称其为'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意思是说,在选拔人才时,无论是自己的亲人还是敌人,只要有才能、有品德,都应该被选拔出来。这是一种公正无私的用人原则,也是对人才的尊重和珍视。
在中国古代,这种原则得到了广泛的推崇和应用。例如,战国时期的魏文侯,他选拔人才的标准就是“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使得魏国在他的治理下国力大增,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再如,唐朝的李世民,他在选拔官员时,也秉持了这一原则,使得唐朝出现了“贞观之治”的繁荣景象。
1.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体现了儒家公正无私的伦理观。
2.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选拔人才,也适用于处理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3.在现代社会,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原则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在选拔人才或处理人际关系时,应以公正无私为原则,避免因为个人关系或仇恨而影响公正。
总的来说,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中国古代一种公正无私的用人原则,它体现了对人才的尊重和珍视,也体现了儒家公正无私的伦理观。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选拔人才,也适用于处理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在现代社会,我们仍然需要秉持这一原则,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人才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