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需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费,具体金额根据房屋持有年限和类型确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普通住宅
持有满2年及以上:免征增值税
持有不足2年:按房屋总价5%征收
非普通住宅(商铺等)
持有满2年及以上:免征增值税
持有不足2年:按差额征收增值税(税率为5%)
满5年且唯一住房
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情况
按房屋差价的20%或总价1%征收(需提供购房发票)
北上广深非普通住房:按差价5%征收
按增值税的12%征收(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满2年可免。
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3-6元收取,买卖双方各承担50%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政策时效性 :2025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卖旧房后1年内买新房退个税”等优惠;
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江西)可能提供契税补贴;
合同明确 :需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税费承担方式。
建议交易前向房管局确认最新政策,并优先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