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常由当地政府或指定的行政部门进行征收。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为满足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的费用。这些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绿化等。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为了筹集城市建设资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
1.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规。不同地区的具体征收标准和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
2.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对象一般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公益事业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等,可能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用于建设项目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总的来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和使用对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也需要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