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供暖时间以法定周期为主,具体安排如下:
法定供暖周期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法定供暖时间为每年 11月15日 至次年 3月15日 ,共130天。
实际执行调整
提前试供暖 :通常在11月5日至10日启动试运行,部分区域提前至11月7日零时正式供暖,确保设备调试和隐患排查。
动态调整机制 :依据气象会商结果,若遇极端寒冷天气可能提前启动供暖,反之则可能延后。
供暖标准
正式供暖后,居民室内温度需达到 不低于18℃ ,否则可能被要求调整用热设备。
供暖方式
主要采用 集中供暖 (由热力公司统一供热水/蒸汽)和 分户式供暖 (居民自行安装设备)两种模式。
总结 :北京供暖以11月15日为法定起点,实际执行中可能根据天气提前或延后,但整体周期保持稳定。建议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