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就业者。
西部计划志愿者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地区服务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这些志愿者通常是由高校应届毕业生组成的,他们在服务期间,会到西部地区从事教育、卫生、扶贫、科技、文化等工作。
从法律和统计学的角度来看,西部计划志愿者并不属于就业者。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原因:
1. 志愿服务性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服务是无偿的,他们并不以获得报酬为主要目的,而是以服务社会、贡献自己为宗旨。这与就业者的基本特征——以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相悖。
2. 劳动关系的缺失:就业者通常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西部计划志愿者与派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这种合同关系。他们是由团中央牵头,通过选拔程序成为志愿者,服务期间由派出单位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3. 统计范畴的区分:在我国的统计体系中,就业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取得劳动报酬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西部计划志愿者虽然从事了一定的社会劳动,但他们的劳动并不计入劳动报酬的范畴,因此不在就业者统计范围内。
4. 社会保障的不同:就业者通常能够享受到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而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虽然也会得到一定的保障,但这与正式就业者所享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不同的。
1. 《志愿服务条例》规定,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自愿、无偿地帮助他人或社会,从事社会服务活动。这进一步明确了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质。
2.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虽然不视为就业者,但他们通过服务,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经验,这对于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是有益的。
3. 随着志愿服务的普及和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开始将志愿服务纳入就业考核体系,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在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这体现了对志愿服务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