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取暖费标准如下:
居民取暖费
标准 :25元/平方米
说明 :适用于普通住宅用户,按建筑面积计费。
非居民取暖费
标准 :28元/平方米
说明 :适用于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用户,同样按建筑面积计费。
其他补充说明
供暖时间 :法定时间为每年11月1日,具体以当年政府通知为准。
特殊群体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70%标准收取,困难群体按50%标准收取。
建议 :实际费用可能因政策调整或小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供热公司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