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主要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遗嘱继承
需提前立遗嘱(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明确指定继承人及份额。
遗嘱需符合《民法典》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法定继承
无遗嘱时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均等分配,但需考虑特殊困难或代位继承(如子女先去世)。
确认继承权
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及房产证。
共有房产需分割出配偶份额。
办理继承权公证
提交材料:身份证、死亡证明、房产证、遗嘱(如有)等。
公证后获得继承权公证书,用于后续过户。
缴纳税费
需缴纳公证费(0.8%-1.2%)及契税(按评估价计算)。
未来出售时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满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产权变更登记
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及税费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共有房产分割
需协商或通过法院确定分割方案,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债务责任
继承人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但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农村宅基地房
需符合“一户一宅”政策,非本村成员可能无法继承使用权。
提前规划 :通过遗嘱明确意愿,避免纠纷。
专业咨询 :涉及复杂情况(如债务、共有房产)时,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