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最新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用电价格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一、阶梯电价标准
第一档 :每月用电量210度及以下,电度电价0.5469元/度(含税)。
第二档 :每月用电量210-400度,电价0.5969元/度(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
第三档 :每月用电量400度以上,电价0.8469元/度(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
二、峰谷分时电价(可选)
在阶梯电价基础上,居民可自主选择峰谷时段:
峰段 (8:00-22:00):0.5769元/度;
谷段 (22:00-次日8:00):0.3469元/度。
三、其他说明
该标准适用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按第一档执行,2520-4800度按第二档,超4800度按第三档;
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执行不同电价标准(未在问题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