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入狱的原因与偷税漏税有关,具体如下:
偷税漏税事实
刘晓庆及其公司自1996年起,通过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累计偷逃税款1458.3万元,并产生滞纳金573.4万元,总计欠税约2000万元。
法律适用与处罚
当时法律对偷税漏税有明确量刑标准,刘晓庆作为涉案公司法人代表,被依法逮捕并羁押422天(约1年4个月)。最终在2003年补缴税款后获释。
案件背景与影响
该案发生在2002年,是当时娱乐圈较为典型的税务问题案例。刘晓庆因此成为“劣迹艺人”代表,但后续通过补税并继续从事演艺工作,事业影响有限。
总结 :刘晓庆入狱的核心原因是偷税漏税,涉案金额巨大且涉及多家公司,最终因补税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