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更严格的规定和更全面的涵盖范围。
主体
1.规定的严格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更严格的规定。例如,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对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制。
2.涵盖范围的全面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扩大了涵盖的范围,不仅包括了传统的工业污染源,还涵盖了农业、交通等其他领域的污染源。此外,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还特别强调了对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社会生活污染源的控制。
3.法律责任的明确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法律的震慑力。
1.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调全过程控制,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3.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了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
总的来说,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更严格的规定、更全面的涵盖范围和更明确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力度,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