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北京正式名称为 京师顺天府 ,同时沿用“北京”这一简称。具体信息如下:
正式名称
清朝定都北京后,官方名称为 京师顺天府 ,其中“顺天府”是行政区划名称,范围涵盖今北京市区及周边县市,属直隶省管辖。
简称与别称
京师 :自明朝永乐迁都北京起,北京常以“京师”代称,清朝延续这一用法。
北京 :作为城市名称,自明朝起沿用至今,清朝时仍作为日常称呼。
历史沿革
明成祖朱棣于1403年定都北京,初称“北平”,后改为“京师”。
清顺治帝入关后,正式定都北京,确立“京师顺天府”的行政地位。
综上,清朝北京以“京师顺天府”为官方名称,同时保留“北京”这一简称,两者在不同语境中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