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协定是由德国、意大利、英国和法国四个国家签订的。
慕尼黑协定,正式名称为《慕尼黑协定》或《慕尼黑和约》,是在1938年9月29日至30日由德国、意大利、英国和法国四个国家在德国慕尼黑举行的会议上签订的。这一协定是英法两国在纳粹德国扩张野心日益明显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妥协来避免战争的一种外交策略。
慕尼黑协定的背景是当时的国际形势紧张,特别是德国在希特勒领导下对捷克斯洛伐克的领土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拥有大量德语人口,德国声称这些地区是德国的一部分,因此提出了“苏台德问题”。英法两国为了避免战争,决定在慕尼黑会议上与德国达成协议,牺牲捷克斯洛伐克的利益。
在会议上,英国首相内维尔·张伯伦、法国总理爱德华·达拉第、德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和意大利首相本尼托·墨索里尼达成了以下协议:
1. 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地区和与奥地利接壤的南部地区划归德国。
2. 捷克斯洛伐克的其余地区由英国和法国保证其领土完整和独立。
3. 意大利获得对特兰西瓦尼亚地区的要求权。
慕尼黑协定被认为是英法绥靖政策的顶峰,它在历史上被视为一个严重的错误决策。尽管英法试图通过妥协避免战争,但实际上它助长了希特勒的侵略野心,因为希特勒认为英法不会真正捍卫捷克斯洛伐克的利益。不久之后,德国便吞并了整个捷克斯洛伐克,并在1939年发动了对波兰的入侵,从而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1. 慕尼黑协定签订后,张伯伦回国时对民众宣称“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并带着“和平的果实”——慕尼黑协定返回,但这一行为在历史上被视为一种失败的外交政策。
2. 慕尼黑协定的签订对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揭示了当时国际社会在应对纳粹德国侵略时的软弱和无能,同时也影响了后来二战期间的国际联盟的运作。
3. 慕尼黑协定的教训被后来的国际关系学者广泛讨论,被认为是避免冲突和战争失败的一个案例,提醒着国际社会在面对侵略时需要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