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
准备材料:首先,失业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最近一次失业登记证明;
失业保险参保证明;
银行卡(用于发放失业保险金)。
前往经办机构:失业者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在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
2. 审核:
资料审核: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失业者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条件确认:失业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南宁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公示: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失业者进行公示。
3. 领取:
领取方式:失业者可以选择以下方式领取失业保险金:
银行卡转账;
邮政储蓄;
社保卡。
领取周期: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领取日期以经办机构通知为准。
1. 失业保险金标准:南宁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前缴费年限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确定,具体金额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 失业保险金停领情况: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失业者再次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等,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