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分为申请、审核、验收、登记四个阶段:
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建房申请表(由乡建办发放)
村委会审核盖章的建房申请
土地使用权证明(如土地证)
初审与公示
村委会初审材料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
乡镇实地核查
乡镇政府核查宅基地位置、面积是否符合规划,签署同意意见。
县级审批
提交材料至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竣工后,向乡镇申请验收,验收合格退还保证金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
携带《竣工验收合格证》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需缴纳工本费。
材料要求 :不同地区可能需额外提供土地证、房屋测绘报告等,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房管所。
时效性 :建议在房屋竣工后1年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产权登记。
以上流程综合了权威信息源,确保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