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需根据婚姻状态选择不同流程,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材料准备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
房产过户确权审批表(可现场填写)
办理流程
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审核通过后缴纳80元/套的登记费,3-5个工作日内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特殊情况 :若房产有贷款未还清,需先解押并取得银行同意转移证明。
协议离婚过户
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房产证、过户确权审批表
流程:离婚后1个月内携带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无需缴纳税费,仅收取工本费。
诉讼离婚过户
材料: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
流程: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凭裁定书办理过户。
更正登记 :若原登记信息错误(如婚前房产婚后加名),需提供材料申请更正,不涉及税费。
赠与过户 :若需将房产赠与对方,需先办理公证,过户时同样不缴税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