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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办理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6-21 03:58:10

长春市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必须在长春市有固定的住所和办公室。

2.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律师资格,并且在过去的五年内没有受到过律师行业的处罚。

3.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且在过去三年内连续执业。

4.申请人必须没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记录,也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被处罚的记录。

5.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且没有因违法行为被处罚的记录。

拓展资料:

1.长春市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申请程序包括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等。

2.申请人需要向长春市司法局提交申请,并且在提交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司法局会给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具体金额根据长春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总的来说,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在长春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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