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联邦制在1787年美国宪法制定并获得批准后确立。
美国的联邦制是在独立战争后,为了协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1787年,美国召开了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国宪法。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度,即由各州组成的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享权力。联邦政府负责国防、外交、货币、贸易等全国性事务,各州政府则保留对本州内部事务的管理权。这种制度的设立,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又尊重了各州的独立和自主。
1.美国的联邦制在实际运行中并非一帆风顺,各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权力争夺时常发生,如美国历史上的南北战争就是联邦制权力平衡被打破的典型例子。
2.美国联邦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联邦至上”,即联邦政府的权力高于各州政府,各州无权违抗联邦法律。然而,各州也有一定的自治权,可以在不违反联邦宪法的前提下制定本州的法律。
3.美国的联邦制对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许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政治制度时,都借鉴了美国联邦制的一些理念和实践。
总的来说,美国的联邦制是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美国的国家治理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对全球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