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复式记账凭证的是单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顾名思义,是指每笔经济业务都涉及至少两个账户的记账凭证。在复式记账凭证中,每笔交易都会按照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要求,至少同时记录借方和贷方两个方向,以此来保证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复式记账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普通复式记账凭证:记录日常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如销售商品、购买原材料等。
2. 转账凭证:用于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部变动,如固定资产折旧、利润分配等。
3. 结账凭证:在会计年度结束时,用于结转损益类账户到利润分配账户,如本年利润结转、所得税结转等。
而不属于复式记账凭证的是单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是指只记录借方或贷方一个方向的记账凭证。在单式记账凭证中,每笔交易只涉及一个账户,无法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因此在现代会计实践中已经很少使用。
单式记账凭证的特点如下:
1. 记录简单:只记录借方或贷方一个方向,简化了记账过程。
2. 不完整:无法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不利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3. 不便于核对:由于只记录一个方向,容易发生错账,不利于核对。
综上所述,单式记账凭证不属于复式记账凭证,现代会计实践中已逐渐被淘汰。
1. 在我国,复式记账法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2. 复式记账凭证的设计和使用,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 单式记账凭证的使用已逐渐被淘汰,现代会计实践中应严格按照复式记账法进行记账。